问题 | 房地产企业的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乃一类表现形态丰富多变,且牵涉范围广大的民事争议现象,其具体含义即为由于各类房地产及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而导致的各种权益纷争。倘若不幸陷入此类纠纷,身为其中相关利益主体之一的普通市民,得以依据特定情境,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以谋求有效的纠纷解决策略:首要途径即是运用调解手段,此处之"调解"乃是指在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与调停之下,纠纷各方能够在公平、自由的环境之中,通过深入的沟通对话及相互协商,从而化解矛盾冲突,达成和谐共处的局面。在我国现行社会制度框架内,各级基层民众自治组织,诸如村委会以及居委会等皆已设立了相应的人民调解机构,肩负着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在内的诸多民间纠纷的重任。次要途径则是采用仲裁程序,这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准司法"行为,由仲裁机构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研究,明确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后,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具有权威性的裁决。此项裁决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公布,各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最后一个选项就是采取诉讼手段。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当您面临如房地产纠纷这类的民事争议时,您享有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以便借助合法、公正的审判程序,实现问题的彻底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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