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法律赋予购房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即当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出现了延迟履行其主要义务,并且经过合理期限的催促仍然未能及时履行的情形下,另一方有权依法解除这份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解除该项权利的有效期仅有一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买房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然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那么他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
其次,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具体来说,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同时,当事人之间还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规定一旦其中一方违约,就应该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