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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被扣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发现购房合同正本已被相关单位统一收取保管,此举乃为便于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实属平常之举,房地产开发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于签约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待相关备案手续顺利办结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将及时通知各位购房者前来领取合同档。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档。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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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7: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