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先收房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则购房者仍有权选择先行验收房屋。
然而,需注意的是,这并不影响到开发商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对其自身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承担。经由购房者进行催促之后,若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那么购房者便可向开发商提出赔偿逾期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请求。反之,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促后仍然无法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按期交付房屋,并且未提供任何正当理由来解释其延误行为的话,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并申请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