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建设尚未完成或者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特殊情形下,开发企业往往会与购房者签署一份名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档,以明确双方对于未来购房相关权益的各项约定。这份商品房预售合同所包含的基本条款如下:买卖双方当事人以及该商品房的详细信息;关于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的具体规定;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具体条件及其日期的明确表述;关于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的相关事宜;关于解决合同纠纷的具体途径;以及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未取得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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