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纠纷作为一种颇为常见的民事纷争,主要涉及房屋及土地相关权益的争议。一旦遇到此类纠纷,当事人有资格选择如下三种不同的路径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可以通过调停的方式化解矛盾。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需先行进行自我协商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我国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委会以及居委会,均设有专门负责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而且这些机构也涵盖了对房产纠纷的调解服务。 其次,若调停无果,房产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便可选择前往当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其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房产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仍存在异议,则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寻找专业的律师提供代理服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规定,若出卖方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此前提下与买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若在诉讼之前,出卖方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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