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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资格是假的能退回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您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支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倘若卖家以认购、订购或者预订等形式向买家收取定金,以此来保障双方能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当因为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的缘故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达成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条款进行处理。
然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并非因为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所致,而是受到诸如楼市调控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此时卖家应当把定金全数退还给买家。在此种情况下,因为购房者丧失购房资格的原因在于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卖方应该及时退还定金。定金担保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手段。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总额度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并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则被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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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