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怎么网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当商品房预售发生时,开发商须在签署销售协议后的30个自然日内,前往所在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
同时,开发商还需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在此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在线登记备案。 此外,如果开发商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此项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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