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开发商五证不齐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项目开发商未能按照原定交付日期完成房屋交接工作,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将被视为构成了违约行为。
然而,若因开发商本身之外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付延误,那么这种情况原则上并不算是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或者履行该义务时出现瑕疵,那么他们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另一方面,第五百七十八条也明确提出,若有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其行为已明显影响到他方利益,则对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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