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时常会向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涉及的案情进行财产保全,而房产恰恰是其中可以被准许保全的财产种类之一。若该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全条件,且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了相应的担保金后,受理法院将依法对涉案房产实施冻结措施以作保全。在此之后,人民法院将向被申请人作出保全通知,如若被申请人对此保全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据法定程序申请复议。
同时,被申请人亦有权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来解除对其房产的保全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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