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以再审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遭遇了裁决结果的不当处理,应当向更高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初审判决有异议者,可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反之,若已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仍有权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或者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四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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