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在哪个部门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退回定金的事宜,你有权向销售部门提出申请。定金,亦称订约保证金,是指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时,为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和履约保障而预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或替代物。
其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自行协商决定是否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当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其义务之后,定金应视为抵偿价款或者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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