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房地产如何应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出于充分合法原因延迟交付房屋,购买方有权进行催促,在经过适当和正式的提醒之后,如发现其仍然未在合理的时间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此时购买方可选择解除该份合约。
此外,购买方也有权根据原先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同一份合约中既包含违约金条款又包含经济损失赔偿条款时,这两项权利并不能同时行使,购买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权利进行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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