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送面积延期交房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特定的生效条件,但基于该行为本身性质不宜附加条件者则不在此限。对于附有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该条件达成期间即视为具备生效要件,从而正式产生法律效力;对于附着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在所附条件达成之际,便自动失去其法律效力。
此外,中法双方共同遵循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指出,依法订立并经批准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约定。而第六百五十七条则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详细阐述,即赠与人将自身合法财产无偿赠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此项赠与的合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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