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取得房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善意第三人是指并不清楚法律关系双方实际状况的中间方,这通常发生在非法交易的背景下,即那些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已经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的合法权益拥有者。当无权处置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者,将这些资产转让给第三方之后,若受让人在获取这些动产或不动产时表现出善意,那么他们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获得对这些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原所有人不能再向受让人索回财产,而只能寻求转让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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