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装交房延期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房屋交接而所需支付的补偿金,将自交房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所涉违约金额根据具体时限分为逾期60天内及60天后两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算标准。具体而言,逾期在60天以内者,开发企业须以已交付的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三为基数,每日向买方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60天,则买方有权选择退货退款,即解除购房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开发商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房款,同时按照逾期60天以上的情形,对买方进行违约金赔偿处理。当然,买方亦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需承担更为严重的违约责任,即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未按时交楼的代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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