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乃是处理合同争议的四种主要方式。首屈一指的是和解法,此方式重视在恰当的时机内,以友善、协商的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以便妥善解决争议;其后,调解手段则更为侧重于借助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介入推动争议双方展开充分的对话,进而实现双方的相互让步和妥协;仲裁方式作为一种中立而又具备强制执行力的途径,具有众多优点,例如程序灵活、进度迅速、当事人自主性甚高,并且,仲裁裁决的权威性通常能够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最后,若前述各种方法皆无法奏效,诉讼便成为了解决合同争议的终极救济手段,它不仅仅意味着接受争议各方的申诉请求,更包括了根据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对争议事项进行深入审查、公正裁断,从而明确是非曲直,最终实现化解纷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