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起诉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权人因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务而向法庭提起诉讼后,若债务人名下拥有房产,那么司法部门将有权直接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然而,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能够根据本地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和其扶养的家人提供适当的居住房源,或是同意参照当地区域内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从该房产的变现所得款项中预先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费用,那么法院便可依法对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人维持基本生存所需的居住房屋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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