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充购房交定金后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买卖的交易中,若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但最终决定放弃购买房屋,卖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予退还定金;然而,倘若由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卖方自身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归还。此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其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从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情形,该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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