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不能按时交房可以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付环节中,倘若未能如期完成验收,需依照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若房屋未达到交房所必需的质量要求时,业主通常会有权利以此为由延迟接收房屋。然而,假如业主在已预先规定好的合同期限内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仍未办理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实际已接收房屋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这无疑将给业主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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