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契约具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效力,若有任何一方申办违反相关约定,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赔偿责任。此处所述的商品房预售契约,是指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共识,商品预售方向预购方承诺,将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在有效期限内将已预先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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