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退定金费用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关于买卖房屋的订金存在着上限设置,上限即为主合同所约定的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订金,是指在买卖双方为确保相应债务得以切实履行而订立的协议中,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物。值得注意的是,订金的具体数额应在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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