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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番禺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视为构成违约行为,买受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如经过合理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无法交付房屋且无任何正当理由,则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需开发商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然而,若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内成功完成房屋交付,买受人将不得以解除合同为由向开发商提出索赔,但可依据实际逾期时间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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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2: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