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退铺验房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则构成了一种基本违约行为,即逾期交付行为已经达到了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退房日期;
2.若开发商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必须具备的相关许可和证件出现缺失或者不齐全的情况时,可能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效力被认定为无效; 3.如果开发商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对房屋的设计进行了修改,那么这也将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 4.当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之间的差异绝对值超过了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5.如果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该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其正常使用功能,同样可以作为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 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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