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还建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便构成了违约事项,此时消费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其追究违约责任。经过书面形式的催促后,如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之内交付房屋并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则买方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协议,同时所有因开发商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权负责。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促通知后的三个月内能够顺利完成房屋交付,那么买方将无权解除购房协议,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开发商提出赔偿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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