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购房定金还能要的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尚未签署合同的预付款,部分款项可予退还,而另一部分则可能无法收回。依据有关处理房地产交易纠纷之规章制度:若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应依照法令中对于定金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若因非当事人双方所能控制或承担的原因,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如期签订,卖方须全数将预付款返回给予买方。在双方对购房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状况下,逾期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非仅由于买方单方面的过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负有相应责任,买方并无任何违法行为。然而,若双方曾签署过认购书,且买方未能按照该认购书中所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面以完成签约手续,此时买方构成违约,预付款将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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