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交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尚未签署房屋购买协议的前提下,关于定金是否能够退还这一问题,答案并非一概而论,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我国有关房地产交易纠纷的相关法规规定:若由于订约当事人一方的过失,导致无法成功缔结正式的房屋购买协议,此时应依照法律对定金所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然而,在无法归咎于合同缔约双方的任何明确既定理由,导致房屋购买协议始终未能顺利签署的情况下,面对此种情形,卖方应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协商过程中,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未能签署购房协议,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负有全部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购房者并无违反任何约定。然而,倘若双方已经签署了认购书,但购房者却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署正式的购房协议,那么在此情况下,买方即构成违约行为,定金便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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