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开发商和业主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业主应对涉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纠纷协商解决给予积极配合。在此过程中,业主需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自身签署的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具体条款,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深度探讨与交流,旨在有效化解现存的管理纷争。
针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考虑将其提交至第三方进行调解。此处所提及的“第三方”,主要是指那些具有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能力的机构工作人员或个人。他们能够依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意愿,协助双方展开协商,通过促进双方在相互理解和妥协的基础上达成友好协议,进而解决纠纷。一般而言,调解方式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即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司法调解。 若双方未能自行解决上述纠纷,则可选择将其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此处所述的仲裁机构,应当是物业管理公司在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或是纠纷发生后由当事人双方自愿选定的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仲裁机构。在提交仲裁之后,由这些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这将成为解决纠纷的终极手段。 倘若经由上述所有途径仍然无法解决争议,那么业主便有权力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他们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据国家法律,运用其神圣的审判权介入,以公平公正的态度解决各方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与分歧,确保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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