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证据去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伪造房产证这一行径被视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之行为。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系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管理职能以及所建立起的社会公信力。国家机关通过制作公文,运用公章及证件在社会的特定领域和特定方面展开管理活动,这些凭证与手段对于国家机关注事、履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任何胆敢伪造、变造或买卖国家机关之公文、证件或者印章的做法,均势必会对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进一步损坏国家机关的声誉,甚至严重破坏社会公共治理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谓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军警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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