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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预售合同何时签订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开发商持有完备的预售许可证并与买家达成共识后,便可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关于具体签署日期,双方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主商议权。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须遵循许可制度。任何开发企业欲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必须首先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能展开相关业务。若未能获取该证书,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品房预售行为。同时,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有义务向购房者展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外,售楼广告及说明书亦应注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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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