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营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多数情况下,购房预付款是不可退还的,但是当满足下列各项前提之一时,预付款则有可能得到退还:首先,如果买卖双方都按照约定的条款履行了各自义务,那么预付款应该被视为购买房屋总价的一部分或全部予以扣除;其次,在买卖双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签署合同的情况下,预付款也有可能得到退还;最后,如果卖方因为自身原因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双倍的预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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