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只能走司法程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所涉及到的法律途径方面,最为常用的便是提起诉讼。当争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了司法部门规定的法定起诉条件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书。而在该份起诉书中,必须详细地阐述诉讼请求、被侵权的具体事实以及能够证明这些事实存在的理由和相关证据等等。一旦法院收到上述起诉书,便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审查与受理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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