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徐波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这一复杂多变且涉及领域遍布甚广的民事争议类别,其主要是围绕着房地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引发的一系列权利冲突。一旦遭遇这类纷争,身为涉事方的公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运用以下三种途径去寻觅行之有效的争议解决之道。首先不可忽视的是调解手段,这意味着在具有超凡影响力的第三方机构的介入与协调之下,纠纷各方能够在公平、自由的环境下,借助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化解矛盾,实现和谐共处。在我国现有的社会体系框架内,从基层到高层的各个群众性自治组织,例如村委会以及居委会等都已经设立了相应的人民调解机构,承担起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在内的各种民间纠纷的重任。接下来是仲裁流程,这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准司法”行为,由仲裁机构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以确定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后,依据法律法规做出具有权威性的裁决。这份裁决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公布,各相关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诉讼手段。作为公众,当您面对如房地产纠纷这样的民事争议时,您有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管辖审理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以便通过合法、公正的审判程序来彻底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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