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能否申请复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销售的纠纷无法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但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事诉讼程序。当遇到此类情况时,涉事各方应准备好身份证明文件、住房产权证书、交易协议以及详细的起诉书等资料,递交至房产所在地区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审批。一旦法院收到上述申请后,便会通知涉案双方进入处理阶段;此时,当事人应当整理并备妥所有与该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法院将在下发开庭公告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时间和地点。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当天各方必须携带齐全所需的材料到达现场进行辩论与质证过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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