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收条 要公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强制要求。相关事宜完全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与需求自主协商确定。在法律层面看来,房屋买卖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买卖双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且其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一致,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该交易便可被视为合法有效。至于是否进行公证,这并非是影响其效力的法定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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