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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合同要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签署预售合同之后能否请求撤销,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1.若不愿意购买系由于所购房产的主体结构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导致无法按时交付使用、已交付使用的房产经过鉴定其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已交付使用之日起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对日常居住产生严重影响等情况下,或者在签署合同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将房产出售予他人亦或是未经买方同意擅自将房产抵押给他人等类似情况发生时,购买方拥有法定权利向卖方提出退房申请。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便可据此要求退还购房款项,在此种情形下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然而,如果购买方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而不愿继续购买,那么通常情况下难以实现退房。既然合同已经正式签署,那么无正当理由地选择退房无疑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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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