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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合同怎么会是预售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主要概念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协商约定,商品房预售方在双方商定的特定期限内,将未来建成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向前者进行转让,而后者则向前者支付相应的定金或者其中一部分购房款项,同时确保能够按照规定的日期接收该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顾名思义,即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兴建过程中的房产提前销售给购买人,让购买人先行支付定金或者购房款的一种交易方式。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通常会选择分阶段支付房屋的价款,这一做法与分期付款买卖有相似之处,然而,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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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0: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