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了产生延迟交付房屋的情形时,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从而提出适度降低的请求,此时应当以违约金超出其所承受的实际经济损失30%作为衡量是否合理的基准;相反地,如当事人主张由于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经济损失而要求提高违约金金额,则应当根据违约行为给当事人带来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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