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成都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紧密关注所在地政府的限购政策,若有需要请及时向相关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2.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购房者主动提出解除合约,毫无疑问地将被认定为违约行为,并需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一旦详细研究政策规定后发现交易对方确实缺乏购房资质,亦可考虑委托专业律师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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