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有什么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宗旨在于保障商品房交易环节的安全稳定,捍卫商品房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所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取到由相关负责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以及预登记通知书之后,必须确保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在区域的房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6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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