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邓州市人民法院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争议方面,我国法律赋予了民事主体多种途径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这其中包括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手段。具体而言,在当事人双方能够自愿协商且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们建议选择私下和解的方式以达到和平处理争议的目的。若和解无法实现,则可考虑邀请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进行协商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如果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依据相关合同条款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可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仲裁程序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最后的救济措施便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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