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单方卖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中,若出现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分房屋的情况时,应采取下列方式加以解决:首先,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未获知悉此事的配偶有权要求收回该房产,但需注意的是,若第三方以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的方式购得该房产,并且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手续,则此种情况不在此列。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最后,若该房产系出售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将无法对此提出异议或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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