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振兴溪镜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整个流程中,如果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尽管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触及到任何违法的边际,但是它已经构成了对合同承诺义务的违反。假设经过规范化、按照程序的通知与催促之后,在规定合理期限内,开发商能够积极地响应并且尽最大努力地全部履行其应负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购买者虽然不能够立即取消这份合同,但仍然享有向开发商索取赔偿所遭受损失的的法定权益;然而,假如在经过同类方式的通知和催促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房手续,而且也未提供充分的解释或者理由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购买者便有权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承担全部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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