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通常是可退还的。如果买卖双方依照约定进行了履约行为,那么定金就应当转为总房价款或者被原数返还;然而,若因为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自然因素影响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或者由于双方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完成签约环节,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话,则在退房时,所交纳的定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但是,若是售房方单独违反合同原则,使得买卖过程无法正常持续,那么此时所交定金是可以全额退回并且还可获得额外双倍的赔偿;至于其他的情况下,定金则均不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