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没给我购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选购尚未竣工便开始销售的期房时,顾客往往会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预售合同以明确购房事宜。然而,有时开发商可能出于自身管理不善、疏忽大意或是其他诸多因素,无法将预售合同顺利交付给顾客手中。倘若顾客遭遇了此种困境,可先尝试与销售部门磋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在接洽过程中,顾客有权向开发商索要已经签署的预售合同副本或复印件。若开发商拒绝提供这些资料,那么顾客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解释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是经过双方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顾客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顾客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应损失等违约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在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顾客应当妥善保管与开发商之间的通信记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如遇任何问题,务必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之时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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