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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的办理条件和步骤有哪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的资格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开发商必须已经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在预售过程中,开发商需要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预售所得款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最后,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需上报至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预售流程主要包含如下几个环节:第一步是办理预售登记手续;第二步是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三步是将预售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第四步是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最后一步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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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8: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