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通常会采取以下四种途径进行妥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在此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互利的基本原则进行私人性质的和解尝试;若未能达成和解,可邀请公正无私的第三方协力斡旋以期化解矛盾。如果以上两种手段都无法奏效,则可以依据相关合同条款或各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共识,提交具备权威性的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然而,倘若仲裁程序仍然无法达成理想结果,当事人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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