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的预售合同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了拆迁安置住房的预售合同后,原则上来讲,您将无法撤销这样的决定。关于拆迁安置住房,当这类房屋具备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允许在市场自由交易的条件时,一旦您已经签署了预售合同并提出反悔要求,那么这将被视为违背合同的行为,此时您需要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负全部的赔偿责任。然而,若是由于甲方单方的毁约或者是那些不能完全归咎于甲乙双方共同因素的原因造成合同目的未能实现,从而引起您对签约决定的反悔,那么在此前提下,您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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