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付了但不想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购房预付款协议之后,由于买方自身因素而决定放弃购房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预付款通常无法收回。然而,在特定条件下,仍有可能追讨回已付定金:首先,当由于无法归咎于当事双方的外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最终订立时,购方有权请求返还所交付的定金;其次,如开发商本身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那么所收取的定金也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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