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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的补偿款由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延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金问题,需向违约方索取。在此所指的违约金一般泛指按照协议双方达成的约定条件或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当任意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对另一方进行的经济补偿。在协议过程中,当事各方完全有权力就一旦其中某一方违约时,应如何根据违约情节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作出具体规定;同时,也可对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进行详细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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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7:08:42